江西东盛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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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5.15(第533期)南丰县广场路书香琴苑房产
江西东盛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18年5月15日10:30分在南丰县工业园区职工活动中心公开拍卖:
南丰县广场路书香琴苑1#S106号、07号的一层、二层及三层整体(国安小区旁,现经营金鑫现代宾馆),总建筑面积约721.26㎡,有产权证,精装修,有21个房间,宾馆设施齐全,一并转让,起拍价:357万元,竞买保证金20万。
 
 
     采用有保留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买人可通过电话18679409210黄先生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jxdspm.com了解详细内容、下载《拍卖资料》并预约看样。
  报名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4份、保证金银行进账单(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现场踏勘及报名截止时间至20185月14日
   竞买保证金汇入:户名:江西东盛拍卖有限公司;账号:3605 0185 0153 0000 0080;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抚州市分行青云峰支行。
报名地址:1、南丰县物资局一楼(第一盏灯红绿灯交警中队对面),联系人:150 7940 03422、本公司地址:抚州市大公109号原市外贸局办公楼二楼,联系人:186 7940 9210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九日  
 
532期拍卖会拍卖规则
  
   为了规范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障国家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一、拍卖是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将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拍卖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有意竞买者必须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交纳竞买保证金,办理完报名登记手续,经本公司确认领取号牌后方可参加竞买。
、拍卖人已将拍卖标的物的现状、产权状况、面积、租赁情况、暇疵或可能存在的暇疵履行了口头或者书面告知的义务,竞买人在拍卖会前应实地查勘标的物,并到相关部门了解标的物成交后可能需要支付的过户所需费用。一经举牌应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认可该拍卖标的物并接受本规则及其他特别规定的制约,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
四、拍卖会结束后,买受人的保证金扣除佣金后抵作部分成交价款,未竞到者的保证金由拍卖人五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还(不计息)。
五、若委托他人参加竞买,代理人必须持有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等其它材料,被代理人及代理人均需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按印。
六、拍卖会前,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委托需中止或撤回拍卖标的,竞买人预交的保证金如数退还(不计息),竞买人为参加竞拍而产生的各项费用由竞买人自行负责,拍卖人不承担法律责任。
七、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拍卖师有权决定拍卖方式、更改加价幅度等。
八、拍卖开始由拍卖师宣布拍卖标的起拍价,并声明加价幅度(即递增价),然后由各竞买人举牌竞价,也可口头报价,竞买人的应价不得低于加价幅度,且竞买人一经举牌应价,不得反悔。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原应价才丧失约束力。
九、拍卖物有保留底价,由委托人当场递交保留价密封件,经监拍人员现场查验拆封后交给拍卖师,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拍卖不成交。竞买人的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经拍卖师三次叫价,仍无人以更高应价时,拍卖师以击槌方式确认成交。按照《拍卖法》规定,未经委托人同意,拍卖师不得公布保留价金额。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按《竞买承诺书》中约定付清成交价款,履行完各项义务。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或不按约定付清成交价款,履行各项义务,除保证金不予退还以外,买受人还应承担违约责任,即拍卖人可将该成交标的物再行拍卖,再行拍卖成交价高于原拍卖成交价的与买受人无关,再行拍卖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的,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均由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继续向买受人追偿,重新拍卖时,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竞买人参加竞拍,必须遵守拍卖会秩序和拍卖程序,不得妨碍拍卖师的正常工作,更不准进行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江西东盛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一十九
 
532期拍卖会拍卖图录
一、拍卖标的:
1、 南丰县广场路书香琴苑临街1#S1幢一层06号、07号(建筑面积约129.1),二层0304号及0506号(建筑面积约296.08),三层0102号及0304号(建筑面积约296.08);砖混结构,主体建筑共为3层楼,拍卖标的为13层楼,房屋所有权证号:南丰县房权证琴城镇字第201303558号和南丰县房权证琴城镇字第201303559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号:丰国用(2013)第141186号和丰国用(2013)第141187号;用途:商业服务。
现经营金鑫现代宾馆,总建筑面积约721.26㎡,装修,有可经营21个房间宾馆设施,含空调、电视、床、麻将机等一并转让,起拍价:357万元
二、备注:
1、本图录是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编制而成,所有文字之表述仅供参考,故拍卖成交后标的物的外观、面积、质量、配套设施等以现状交接为准。
2、拍卖成交后,建筑面积以发证部门重新测量为准。如果和本资料载明的建筑面积有出入,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江西东盛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一十九
 
竞买承诺书
 
我自愿参加于201851510:30分在江西东盛拍卖有限公司组织 532 拍卖会,并承诺如下:
 
一、我已领取《第532期拍卖会拍卖资料》并仔细阅读,对举牌应价的标的物现状、面积、租赁状况等已察看无异议,愿意接受《拍卖资料》中所有表述的条款。
 
二、我已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贰拾 万元
 
三、我若在拍卖会举行前后有违背《第532期拍卖资料》中的相关规定及违约反悔的,或有围标、串标行为,所交纳的保证金由拍卖人没收用于支付拍卖费用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我竞买成功签订《成交确认书》后, 同意按成交价的 5%支付拍卖佣金给拍卖公司,佣金在竞买保证金中扣除并保证于2018529日付清拍卖成交价款,成交价款的90%转至委托方账户,10%转至拍卖公司账户。如逾期未交清的,按违约反悔处理,同意由拍卖人没收保证金并承担相应责任。
 
五、买受人付清成交价款后,由委托方按房屋现状交付,房产移交前的所欠水、电、通信等相关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六、委托方提供办理不动产权证变更所需材料并积极配合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买受人在2018年6月29日前必须过户完毕,逾期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过户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产权变更过户所需费用由委托方和买受人按国家政策各自承担,委托方提供成交价的不动产权税票,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七、经认真阅读,本人同意接受以上条款,愿意报名参加竞拍。
                                                    
                     承诺单位(人):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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