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东盛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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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7(第722期)南城县中医院食堂三年期经营使用权
拍租公告
受产权人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1月1715时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面向社会举行拍租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租标的物:南城县中医院食堂三年期经营使用权,标的物位于南城县泰伯路269号,两层总建筑面积约500㎡、水电、消防、空调、厨房、餐厅等设施设备齐全。首年租金起租价:9万元,竞拍保证金:2万元。
二、展示咨询时间、地点:即日起至11617时接受展示和咨询,有意竞租者可预约看样或自行现场踏勘。
三、竞租人申请条件: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法人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持有效证件和保证金银行进账回单复印件各4份(保证金必须从竞租人账户转出,以交易中心确认到账为准)到南城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408办理报名登记手续,保证金及报名截止时间至11616:30
竞拍保证金汇入账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城支行:账号:3605 0185 0350 0000 0022。
五、竞拍须知:1、本次拍租会采用举牌竞价的方式,以最高竞价确定竞得人,竞得价为首年租金;2、标的物要两人或两人以上报名方能开拍;3、竞得人必须在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4、拍租会结束后,竞得人应自行办理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所涉及以后产生的各项税、费等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5、未经委托方同意,竞得人不得转租或分包;6、不收取任何报名资料费
六、联系方式:13970482066黄先生、抚州市背山路3号二楼
 
拍租规则&竞租协议书
竞租人:            (证件号码:                   
拍租人:江西东盛拍卖有限公司
为了规范竞租行为,保障国家利益和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其他法规条例,特制订本规则:
一、本次拍租会采用举牌竞价的方式,以最高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租申请人必须符合参拍条件,办理完报名登记手续,经交易中心确认其保证金有效、到账后方可参与举牌应价。
三、竞租人在公告展示时间内,有权实地查勘参拍标的物,了解其具体情况(包括外观、面积、配套设施、现有设备、食堂租赁合同(范本)事项等)。一经举牌,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认可该竞租标的物并接受竞租资料约定的条款,应承担举牌应价后的责任。
四、若委托代理人参加竞租,代理人必须持有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双方要签字)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其它所需材料,代理人享有和其他竞租人同等权利和义务。
五、竞租前,如委托人需中止或撤回竞租标的,竞租人预交的保证金如数退回(不计息),竞租人不得要求赔偿,本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六、拍租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拍卖师视现场情况有权决定拍租方式或更改加价幅度。
七、拍卖师宣布起租价,并声明加价幅度,然后由各竞租人举牌竞价,竞租人应按序应价,且应价不得低于加价幅度,竞租人一经举牌应价,不得反悔。
八、为了防止竞租人恶意串通、垄断等行为,委托人可在开拍前设定保留价,保留价应用规则为:如竞租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委托人设定的保留价,拍卖师不得落槌,竞租人的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经拍卖师三声报价,仍无人以更高应价时,拍卖师以击槌方式确认租赁竞得人,竞得人应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拍卖师在拍租会现场竞价前宣布本场拍租会有无保留价。
九、拍租佣金收取:拍卖公司收取竞得人佣金,佣金按三年期租金总和的5%收取,竞得人在拍租会结束后当场交清
十、标的物交付:竞得人在交清拍租佣金后,凭拍卖公司出具的《成交确认书》在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食堂租赁合同》,按租赁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办理标的物移交前有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物业等欠费由委托方负责结清,移交后标的物的保管、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物业等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十一、保证金退回方式:拍租会结束后,交易中心进行挂网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未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由交易中心在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原账户无息返还;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在签订食堂租赁合同后由交易中心按规定退回竞租保证金。
十二、竞租成功后,竞得人不与拍租人签署《成交确认书》或没有按时签订《食堂租赁合同》,除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给拍卖人和委托方的补偿外,还应承担违约责任,即拍卖人征得委托方同意后可将该标的再行拍租,再行竞得价高于原竞得价的与违约方无关,再行竞得价低于原竞得价的,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租中的佣金均由违约方承担,不足部分继续向违约方追偿,重新竞租时,违约方不得参加。
十三、竞租人必须遵守会场秩序,不得妨碍拍卖师的正常工作,更不准进行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取消竞拍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场拍租会资料内容已阅,认同并无异议。
 
拍租图录
一、拍租标的:
南城县中医院食堂三年期经营使用权,标的物位于南城县泰伯路269号,两层总建筑面积约500㎡、水电、消防、空调、厨房、餐厅等设施设备齐全
首年租金起租价:9万元。
二、说明:
图录是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编制而成,房屋质量、建筑面积及室内设施如有出入,以展示时现状为准,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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