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东盛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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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12(第795期)南城林木一批
公告
受产权人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31215:00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面向社会举行拍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标的:城县浔溪乡80年代在太坪村黄西坑、桃窠、五斗米窠等地造林杉木2700方,主要树种为杉木,起拍价:159.25万元,竞拍保证金10万元。
 
 
二、展示咨询时间、地点:即日起接受展示和咨询,有意竞者可自行现场踏勘或电话咨询,展示截止时间至31116:30。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持有效身份证、保证金银行进账回单复印件各4份(保证金以交易中心确认到账为准)到南城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408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报名时间从3119:0016:30(非工作日不接受报名)。
四、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①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城支行;账号:3605 0185 0350 0000 0022。②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城支行;账号:2022 2393 5440。
五、未尽事项可咨询13970482066黄先生、公司地址:抚州市背山路3号
 
                       江西东盛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十八
 
拍卖规则及须知
 
为了规范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障国家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一、拍卖是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将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拍卖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有意竞买者必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报名登记手续,经交易中心确认保证金到账后方可参加竞买。
、拍卖人已将委托方提供的拍卖标的物的现状、暇疵或可能存在的暇疵履行了口头或者书面告知的义务,竞买人报名前应实地查勘标的物的林木概况、周边村组、道路环境等详情,并考虑到成交后需要支付的装、运等各项费用和承担的责任。
竞买人的举牌应价,即表明清楚标的物的市场风险并接受本资料各项条款,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
四、拍卖会结束后,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由交易中心收到委托方出具的《竞得人竞拍保证金退回函告》后退回;未竞到者的保证金由交易中心在公示期满后原账户退还(不计息)。
五、若委托他人参加竞买,代理人必须持有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等其它材料,被代理人及代理人均需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按印。
六、拍卖会前,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委托需中止或撤回拍卖标的,竞买人预交的保证金如数退还(不计息),竞买人为参加竞拍而产生的各项费用由竞买人自行负责,拍卖人不承担法律责任。
七、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拍卖师有权决定拍卖方式、更改加价幅度等。
八、拍卖开始由拍卖师宣布拍卖标的起拍价,并声明加价幅度(即递增价),然后由各竞买人举牌竞价,也可口头报价,竞买人的应价不得低于加价幅度,且竞买人一经举牌应价,不得反悔。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原应价才丧失约束力。
九、拍卖标的物有保留底价,由委托人当场递交保留价密封件,经监拍人员现场查验拆封后交给拍卖师,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拍卖不成交。竞买人的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经拍卖师三次叫价,仍无人以更高应价时,拍卖师以击槌方式确认成交。按照《拍卖法》规定,未经委托人同意,拍卖师不得公布保留价金额。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按《竞买承诺书》中约定付清成交价款,履行完各项义务。
十一、佣金及成交价款支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当场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拍卖佣金按成交价的 2.5% 计算并保证于拍卖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拍卖成交价款交至拍卖公司账户,待双方移交完毕无异议后,由拍卖公司转入委托方指定账户。如逾期未交清的,按违约处理。
违约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或不按约定付清成交价款,履行完各项义务,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给拍卖人的佣金损失,买受人还应承担违约责任,即拍卖人可将该成交标的物再行拍卖,再行拍卖成交价高于原拍卖成交价的与买受人无关,再行拍卖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的,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均由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继续向买受人追偿,重新拍卖时,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参加竞拍,必须遵守拍卖会秩序和拍卖程序,不得妨碍拍卖师的正常工作,更不准进行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四、本资料为挂网公示资料,公示期内如有修改,以报名时领取的盖章件为准。
十五、竞买人经认真阅读,本人同意接受以上条款,愿意报名参加竞拍(签字):
 
 
                                       江西东盛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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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图录
 
一、拍卖标的城县浔溪乡80年代在太坪村黄西坑、桃窠、五斗米窠等地造林杉木2700方,主要树种为杉木,起拍价为:159.25万元(含砍伐工人工资、管理、运输等费用),及修路15.6万元、测绘费2万元、评估费1万元等其它费用合计20.9万元。
二、备注说明
1、拍卖资料表述仅为便于竞买人参加拍卖活动,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应实地查看,拍卖成交后标的物的数量品质等以现状交接为准,如果和本资料载明的有出入,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2、标的物特别说明:1、为南城县浔溪乡80年代在太坪村黄西坑、桃窠、五斗米窠等地造林杉木现已砍伐在山上,并削好树皮;2、有约500米路属村民自修,拍卖成交后需买受人与村民自行协商解决,乡村积极配合;3、买受人中标后,在管理、运输、装卸等全过程中发生任何事故及对他人造成所有损失由买受人负全责,且必须在移交后三个月内装运完毕;4、标的物所在地距离县城约35公里。
3、委托方不出具成交价款发票,成交后所应支付或缴纳的各项税、费均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4、代理机构仅为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确定买受人,标的物的移交事项委托方买受人自行协商办理,如在移交过程中产生纠纷或者标的物不能按时、按质、按量移交均由委托方买受人自行协调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本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江西东盛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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